达华智能(002512)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索赔继续推进

  2026年2月27日 ,达华智能( *** )(002512)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截止目前,达华智能涉嫌的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已基本清晰 ,如果投资者因此受损,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

  许峰律师 *** 的达华智能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 ,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达华智能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一 、达华智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日 ,达华智能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与昆山之奇美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福美显材贴合项目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福米科技向昆山之奇美采购偏光板自动贴合机与玻璃基板洗净机,合同总金额794 ,99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7%。2023年8月15日 ,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约定解除《福美合同》 。根据规定,达华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但公司至今未披露。

  二 、达华智能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达华智能未在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 ,不符合规定。

  三、达华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达华智能2023年在尚未转移子公司中山市德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控制权的情况下提前确认两家子公司处置收益,造成达华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61,116 ,316.18元,占公司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7.33% 。达华智能福米产业园福美显材贴合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福米模组项目未能正确核算工程停工与土地出售事项,造成达华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24 ,645,844.46元,占公司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99%。

  上述事项造成达华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累计虚增利润85 ,762,160.64元,占公司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4.32% ,不符合《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月27日 ,达华智能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上述虚增利润事项作出差错更正 。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12月2日到2025年1月1日之间买入达华智能股票 ,并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达华智能 *** 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 ***  。十几年来已 *** 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 ,同期还在 *** 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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